看到评分原本降低期待,随波逐流要忽略的片子,开头就一路好看,佃农出身的汤姆克鲁斯梦想拥有一片自己的土地;来自地主家庭的妮可想到外闯荡,做个时髦独立的人!两人坐船从爱尔兰来到美国波士顿,一路在贫穷中相伴,在陌生的环境里生存. 在西部原野上骑马飞奔,父母这头作弊,年轻人赢得了自己的未来. 经过这个电影的洗礼,我觉得Will Smith很帅!超级帅!和其他很多描写未来世界的电影一样,有着无数灾难等着我们,或许就和电影说的那样,就快灭绝了,也会和所有同类电影一样,有个英雄会拯救一切. 这部电影让我的情绪在抑郁和紧张间游走不定,人类为了完成一件事会不择手段,大则像片子开头新闻里的女科学家一样几乎把人类给灭了,小则就像在我们身边的现实. 上校的牺牲和坚持实在让人敬佩,最后他在面临“夜魔”们发病时安静地听过去的声音的画面,真的很感人的. 那只叫山姆的狗狗也让人很心疼,一个可以陪伴主人一千多个日夜出生入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