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星驰御用配音演员石班瑜在社交媒体上发视频称,其所在的位于北京高碑店“爱家臻品宫”的工作室被人强制要求搬离,且工作室此前支付了40年的房租,使用10年后对方只愿退还10年租金。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涉及到房屋租赁、违建拆除、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 工作室为何称支付了40年房租? 据石班瑜本人描述,当天晚上,一个他从没接触过的企业单位,突然带着十几二十个壮汉上门敲他的房门。强制要求他搬离自己的工作室。他们采取的方式相当暴力。上门表达意图之后,二话不说把石班瑜工作室的房门给拆了。 石班瑜还表示,他已经支付了40年的房租,使用十年后对方只愿退还10年租金。他说:“我是按合同规定相当于租20年送20年,所以我说租期40年。”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爱家臻品宫”房屋租赁合同显示,“爱家臻品宫”出租方为北京爱家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爱家公司”)。合同约定,该套房屋租金第一年每天每平米1.5元,每年一次性预付当年的租金;每年递增5%。若一次性足额支付20年的租金,优惠为租金总计为人民币38万元。该房屋租赁期自2013年12月31日至2033年12月30日,提前交房以实际交房日为准。 上述工作人员还称,双方同时还约定,合同租赁期满,甲方(爱家公司)须无条件履行合同续签手续。续签租期20年,至2053年12月30日。乙方(工作室)若一次性足额支付首期20年的租金,甲方承诺免收续签租期内乙方租金。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在法律角度看,工作室所称的“支付了40年房租”并不成立。即使双方约定了续签条款,也不能超过法定最长租期20年。如果出现争议,应按照有效部分执行。 工作室所在写字楼是否属于违建? 据北京市朝阳区规自分局下发的文件显示,“爱家臻品宫”属于违法建设为五环内非建设空间的刚性指标,需要进行疏解。高碑店乡人民政府和该乡高碑店村民委员会在2018年联合开具的证明显示,爱家公司租赁场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房屋为北京爱家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建,占地面积1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六层。此房作为商业用房,产权归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民委员会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法建设是指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建设活动。违法建设的认定应当依据城乡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文件进行。 因此,在法律角度看,工作室所在写字楼是否属于违建,需要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验收文件进行判断。如果确属违建,那么政府有权依法予以拆除。如果不属违建,那么政府应当给予合法保护。 工作室能否要求退还全部租金? 据石班瑜称,他已经支付了40年的房租,使用10年后对方只愿退还10年租金。他说:“我是按合同规定相当于租20年送20年,所以我说租期40年。”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在法律角度看,工作室所称的“支付了40年房租”并不成立。即使双方约定了续签条款,也不能超过法定最长租期20年。如果出现争议,应按照有效部分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灭失、毁损或者不能使用的,租赁关系终止。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不能使用的时间超过一年或者超过剩余租赁期限三分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在法律角度看,如果工作室所在写字楼确属违建,并被政府依法拆除或者疏解,那么这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不能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工作室可以要求退还剩余有效租赁期限内已支付的租金,并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现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周星驰御用配音石班瑜工作室被强制搬离引发争议的事件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尊重合同精神和法律原则,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同时,我们也希望石班瑜能够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