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揉造作和轻率放肆是顺其自然的对立面。老子认为,道就是万物之所由来。万物在生成过程之中,都有“道”在其中。在万物之中的“道”就是“德”,“德”的含义是“能力”或“品德”,它可以解释为万物本有的品质,也可以解释为在人伦关系中的德行。因此,“德”就是事物的本性。这就是《道德经》第五十一章所说的“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是万物的由来,“德”则是万物本性的依据。
按照“无为”的理论,人的活动应限于“必要和顺乎自然”的范围。“必要”是指达到某个具体有限的目标;“顺乎自然”是指按照时势和事物的本性,不强行要求。人行事为人,要力求平易朴实。“朴”是老子和道家的一个重要思想。道就是“朴”之最,因为它连名字也没有(《道德经》第三十七章称道是“无名之朴”)。其次是“德”,它就是事物天生的本性。人要循德求道,道和德就要求人简朴。
人顺德,就是顺事物的本性行事,这时人的生活就超越了世俗的是非善恶。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章告诉人们:“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因此,老子蔑视儒家道德所主张的仁义,认为那是由于人对万物的由来和万物的本性疏离而产生的。《道德经》第三十八章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这是道家和儒家思想冲突的一个事例。